
债务催收中的消费者保护
根据《公平债务催收法》(FDCPA),债务催收机构不得:
在不寻常的时间联系消费者,通常是指在消费者所在时区的上午 8:00 之前或晚上 9:00 之后;
使用淫秽或亵渎的语言;威胁或使用暴力,或虚假陈述或暗示讨债人与美国政府或州政府有关联;
如果消费者已告知催债公司其不允许在工作场所接听电话,则催债公司仍应联系消费者的工作场所;
告知消费者的同事或朋友该消费者负债累累;
例如,反复拨打消费者的电话或让电话一直响个不停,以此来辱骂或骚扰消费者。
根据《公平债务催收法》(FDCPA),某些债务催收手段是被允许的。例如,催收人员可以联系你的朋友、邻居和同事,但获取你的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和工作地址。
此外,讨债公司还可以联系您的律师、债权人、债权人的律师、讨债公司的律师以及信用报告机构(在某些情况下)。讨债公司也可能联系您的配偶、父母(如果账户持有人是未成年人)、监护人、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。